這個問題我以前也遇到過,但從未真正處理過。在某些方言(例如北胡寧方言,North Junín)中,詞根 yaćha- 可以表示「居住」,也可以表示「知道」。但在其他方言中,「居住」是一個獨立的詞根(例如 "tiya-"),而「知道」則是另一個獨立的詞根(yaćha-)。我以為,如果我在北胡寧方言中為 yaćha- 的詞條建立兩個義項,一個表示「居住」,另一個表示「知道」,那麼解析結果就會給我這兩個義項之間的歧義,讓我來選擇。然而事實並非如此。解析器只給我第一個義項。
這告訴我,對於像北胡寧這樣的方言,我需要為 yaćha- 建立兩個詞條,一個用於「居住」,另一個單獨用於「知道」。這樣解析器就會產生歧義,我可以在兩者之間進行選擇,從而讓 FLExTrans 知道它應該處理這兩個「義項」中的哪一個。
這樣做對嗎?如果是,那麼 FLExTrans 中的 1.1、1.2、2.1 等編號的目的是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