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離開 FLExTrans 幾個月了,這段時間我一直在對目標語言進行文本分析。在此過程中,我對語法和音韻規則進行了相當廣泛的重新定義。結果,我現在面臨一個不確定如何解決的問題。
在來源語言中,我有一個指稱後綴(specification suffix),它可以附著在名詞、形容詞或副詞上。在目標語言的原始分析中,我採用了相同的分析方式。但我遇到了一些問題。在來源語言中,指稱後綴可以很好地放入名詞的後綴模板中。但在目標語言中,指稱可以附著在複數附著語素(plural clitic)之後(來源語言和目標語言都有複數附著語素,但指稱從不在表面形式上與複數附著語素同時出現)。因此,我必須將目標語言中的指稱稱為附著語素,因為後綴不能附著在附著語素之後。
我的問題是,我該如何處理轉移規則(transfer rules)中的這個問題?
來源語言:
numanoa
numa-na-a
house-3s.POSS-SPEC
'他的房子'
numadingdi(指稱從不與複數附著語素同時出現)
numa-dinga=di
house-3p.POSS=PL
'他們的房子'
目標語言:
numano
numa-na=o
house-3s.POSS=SPEC
'他的房子'
numajingjua
numa-jinga=ji=o
house-3p.POSS=PL=SPEC
是否最好將來源語言中的後綴重新分析為附著語素?我還有另一個標記,即疑問標記 -ta,它只出現在名詞上,且在來源語言中位於指稱槽位之後。如果我將指稱重新定義為附著語素,我想我也必須將疑問標記重新定義為附著語素。
baru namuxintadi
baru namux-na-ta=di
what reason-3s.POSS-QUES=PL
'什麼原因'